注冊消防工程師,是指取得相應級別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并依法注冊后,從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消防安全評估和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注冊消防工程師執業中需履行下列義務:
?。ㄒ唬┳袷睾蛨绦蟹?、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二)接受繼續教育,不斷提高消防安全技術能力;
?。ㄈ┍WC執業活動質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ㄋ模┍J刂さ膰颐孛芎推赣脝挝坏纳虡I、技術秘密。
如果因注冊消防工程師不履行,不適當履行或者錯誤履行上述義務,未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開展執業活動,減少執業活動項目內容、數量,或者執業活動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如果注冊消防工程師在聘用單位出具的虛假、失實消防安全技術文件上簽名或者加蓋執業印章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除給予罰款處罰并處沒收違法所得外;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依法責令停止執業或者吊銷相應資質、資格。
如果注冊消防工程師不履行,不適當履行或者錯誤履行法定義務,與火災發生或蔓延擴大存在因果關系的,還可能會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依法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曹剛律師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遼寧省消防條例》起草人之一。遼寧省自然科學技術成果獎獲得者。北京市煒衡火災爆炸與應急管理法律專委會主任。北京市煒衡(沈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