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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 市場監管總局 2020年10月26日 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 校準與檢定是計量學中的兩個基本計量術語,許多人由于概念不清,容易將兩者混淆或等同。我們從以下十個方面來為大家區分。 01 對象不同 02 依據不同 校準的依據是校準規范或校準方法,可采用 統一規定也可自行制定。在校準規范中,可規定校準程序、方法、校準周期、校準記錄及標識等方面的要求。檢定的依據是按法定程序審批公布的現行有效的計量檢定規程。 03 目的不同 校準的目的是確定與對應標準量值之間的關系。檢定的目的是對計量器具的計量特性進行強制性全面評定,是自上而下的量值傳遞過程。 04 性質不同 校準不具有強制性,是按校準規范步驟進行檢測,不一定全項。檢定具有強制性,是按照 計量系統表進行,按計量檢定規程步驟進行全項檢測,具有法律效力。 05 主體不同 校準的主體是具有校準資格的人員。檢定的主體是從事檢定的工作人員必須是經考核合格,并持有有關計量行政部門頒發的檢定員證。 06 方式不同 校準的方式可以采用自校、外校的方式進行。在具備條件的情況下,采用自校的方式對計量器具進行校準,可以節省大量費用。檢定必須到有資格的計量行政部門或法定授權的單位進行。 07 周期不同 校準周期根據計量器具使用的頻次或風險程度自行確定,可以進行周期校準,也可以不定期校準,還可在使用前校準。檢定周期必須按計量檢定規程的規定進行,不能自行確定。 08 內容不同 校準的內容只是評定計量器具的示值誤差,以確保量值準確。檢定的內容則是對計量器具的全面評定。除包括校準的全部內容之外,還需要檢定有關項目。檢定可以取代校準,而校準不能取代檢定。 09 結論不同 校準的結論不要求給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只給出范圍、誤差或測量不確定度。校準結果可記錄在校準證書或校準報告中,也可用校準因數或校準曲線等形式表示。檢定必須依據檢定規程規定的量值誤差范圍,給出計量器具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檢定結果合格的填發檢定證書,不合格的發檢定結果通知書。 10 承擔風險不同 校準的風險由計量器具使用的單位承擔。檢定的風險由檢定的部門承擔。校準與檢定有著本質區別,也有著密切的聯系。校準與檢定都屬于量值溯源的一種有效合理的方法和手段,目的都是實現量值的溯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