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紀委監委針對違規兼職問題專門發文。
違規兼職取酬的表現主要包括在職兼職和退(離)休后兼職。一些違規兼職行為披上“隱身衣”,掛證取酬、隱名兼職等形式趨于隱蔽。違規兼職在住建領域的主要表現之一就是建筑類證書掛靠。文章中通報:
2023年3月,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市政園林和公用事業發展中心市政工程科科長徐某通過山東一中介公司,將一級建造師證書掛靠在山東某建設有限公司,并在網上完成注冊,明確兼職報酬為每年8000元。2024年6月,徐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6年8月至2021年11月,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原國土資源和規劃局副調研員胡某某退休后,未經審批到其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的廣州市某集團公司名下控股工程管理公司兼職,任花都片區投資拓展顧問,協助房地產開發及城市更新相關工作,并從該集團公司違規領取報酬共計人民幣400多萬元。經查,胡某某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9月,胡某某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按照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2023年,經公開審判,胡某某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30萬元。 2020年7月至9月,山東省樂陵市總工會黨組成員申某某根據組織安排到某企業掛職幫扶。掛職期間,申某某在原單位正常領取工資,同時借用其表妹的銀行卡在掛職企業領取薪酬。2023年12月,申某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掛證取酬是違反廉潔紀律的行為,若以掛證取酬名義收受好處費則涉嫌受賄。“違規掛證不僅給相關工程項目帶來極大隱患,擾亂了工程建設和招投標工作,公職人員違規掛證取酬更是嚴重損害了公信力,極易滋生利益輸送等腐敗問題。”四川省宜賓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同志說。
“違規兼職取酬背后隱藏腐敗問題的概率較大,一般需要調查了解兼職內容、酬勞約定等合作模式,并與一般市場主體兼職行為酬勞對比分析,從而判斷背后是否隱藏權錢交易行為。”項建軍說。
宜賓市紀檢監察機關聚焦公職人員在工程招投標領域的違規掛證取酬行為開展專項治理,全市糾正整改違規掛證取酬行為766人,依規依紀依法對公務員、參公人員和國企管理人員違規掛證所得進行收繳。
河南省洛陽市孟津區紀委監委聯合稅務部門通過“智慧稅務”、大數據比對等方式,篩查黨員干部是否存在兼職違規取酬、掛證取酬等問題線索。圖為近日,該區紀檢監察干部到區稅務局了解相關情況。呂曉鵬攝
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縣紀委監委與稅務、工商、人社等部門協同聯動,持續整治違規兼職問題。圖為該縣紀檢監察干部分析比對職能部門提供的工資、養老社保、工商和民政登記信息等數據。李卿鈺攝
江蘇省揚中市紀委監委將信息技術與監督辦案深度融合,依托鎮江市“廉鎮”智慧監督系統開展大數據篩查比對。通過將“同一納稅人同一時間納稅單位不同”作為比對規則,將該市財政供養人員個人所得稅數據進行內部比對、碰撞,提取出同一納稅人同一時間在不同單位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數據,精準查辦了一批違規兼職取酬案件。
浙江省義烏市紀委監委會同市委組織部、市場監管等部門共同打造“干部監督信息智匯管理應用”,將經商辦企業、工資、養老金發放等信息納入預警平臺,實現數據聯通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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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科科長掛證一年收入8000元已經較為罕見,那么你見過住建局局長掛證還被判刑的嗎?
女住建局局長長期掛一建!“掛證費”11年36萬,判10年! 住建局長掛證被查,11年收到“掛證費”36萬元,并以幫助承接項目為由收受大額財物,最終判刑10年,罰款60萬。 2023年4月26日,原南京市鼓樓區建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蒯慕寧受賄案開庭審理。
庭審現場
基本案情 蒯慕寧,女,2000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江蘇省南京市原下關區住建局建設科副科長,南京新廈建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工程項目管理部部長,南京新廈市政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負責人,南京市鼓樓區建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等職。 2010年至2022年8月,蒯慕寧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和工程款結算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676.9萬元。 其中,2010年,蒯慕寧向乙公司提出以該公司員工身份報考一級建造師資格證并將考取的證書掛靠在該公司。2010年至2021年,蒯慕寧在明知該公司未實際使用其證書從事相關業務的情況下,仍收受該公司董事長嚴某某、辦公室主任周某某所送“掛證費”共計36萬元。 2013年至2022年,蒯慕寧以幫助承接項目、協調工作關系為由向嚴某某、周某某提出需要“工作經費”,嚴某某、周某某表示同意,并陸續給予蒯慕寧現金及購物卡折合共計277萬元。此外,為表示感謝和聯絡感情,嚴某某、周某某逢年過節期間多次送予蒯慕寧大額財物。
掛證取酬,違紀還是受賄?
2023年5月15日,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判決蒯慕寧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六十萬元。判決現已生效。
蒯慕寧在其他公司掛證取酬,構成違紀還是受賄?
經查,2010年,蒯慕寧主動向其管理和服務對象乙公司提出以該公司員工身份報考一級建造師資格證,并提交了虛假報考材料。
蒯慕寧在獲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后,長期掛靠在該公司以獲取報酬。實踐中,區別違規掛證取酬系違紀行為還是受賄犯罪行為,關鍵看國家工作人員是否利用本人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即是否存在權錢交易。
蒯慕寧以“掛證費”的名義收受錢款,從表面上看屬于違規掛證取酬的違紀行為,但實際上乙公司系基于蒯慕寧的職權影響,在從未使用蒯慕寧的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從事相關業務的情況下,仍每年支付蒯慕寧所謂“掛證費”共計36萬元。
相關證據證明,乙公司通過不正當競爭手段承接工程項目謀取的巨額利益,與蒯慕寧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密切相關。因此,上述36萬元本質上系有請托事項的好處費,蒯慕寧以掛證取酬名義收受該36萬元,應認定構成受賄罪。
其他案例:
一直以來,掛靠被查一般都是和掛靠單位之間的糾紛。比如涉及到錢的問題,是不是要退回?是不是還要罰款等。實際上每年都會有掛靠被舉報的,遇到體制內的(專制公務員),一般處罰較重,一般是記過警告之類的。之前某網友,剛考上公務員,公示期間被人舉報掛靠二級結構,結果被人電話勸退放棄這個崗位。 而對于企業來說,這種事情一般都不會特別在意。即使是國企,通常會和員工強調不允許掛靠,如果發現了也會先溝通撤回否則才解聘合同。今天的案例是西南院某設計師在外面掛了一建,疑似被人舉報被單位紀委查到了,后來被開除了。這個處罰是偏重的,不過因為可能是驚動了上面,所以單位才這么操作。 以下是中央紀委網站的報道:
手記 | 消失的注冊證書
“我在朋友的飯局上認識了這家公司的人,他們剛開始提議用我的證書掛靠的時候,我也很猶豫。但當時家里有點困難,需要錢……”近日,中國建筑西南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杜某一邊回憶一邊說。
幾個月前,中國建筑西南設計研究院紀委接收到審計部門移交的杜某涉嫌掛證取酬的問題線索。杜某入職資料顯示,其具備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但未注冊到任何單位。隨后開展調查發現,杜某在入職前注銷了原本掛靠在某單位的一級建造師,入職后又將證書恢復掛靠至另一家單位并獲取酬勞。
調查人員發現,杜某自入職以來對工作認真負責,是項目技術人員的中堅力量。但在初步調查時,他并未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還為自己的違規行為尋找借口。“這個證書對公司也沒有什么益處,多我或少我一個對公司完全沒有影響……也沒有收多少錢,其實也相當于幫朋友忙。”
“家里有困難組織可以理解,但是也要通過合法合規的途徑去掙得利益。如果每個人都將‘掛證’兼職當成增收的‘錢袋子’還心存僥幸,以為自己的行為無人知曉,甚至簽訂虛假承諾向公司故意隱瞞‘掛證’兼職的事實,那單位會變成什么樣?大家都不遵守規則、弄虛作假,單位又會成什么樣?”
調查人員對杜某做思想工作的同時,將單位相關管理規定放在桌上:“你這是明知故犯,無視國家法律法規和單位有關注冊證書管理的規章制度。”
意識到錯誤的嚴重性,杜某開始坦白自己的問題,才有了開頭的那一幕。最終,杜某受到開除處理。
案件查處后,中國建筑西南設計研究院紀委聯合人力資源部門,開展注冊證書外掛的專項檢查,同時對杜某所在黨組織進行約談,責令所在黨組織嚴查員工證書外掛等擾亂市場行業公平競爭秩序的行為,深入分析發案原因,落實管理主體責任,做好以案示警、以案促治工作。(通訊員 石奕 || 責任編輯 周振華)
2023年8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用《漫畫說紀》的形式,披露了某地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職人員齊某掛證“取酬”案例。齊某也因為把自己的一級建造師職業資格證書掛靠在朋友公司,并且每月違規收取5000元掛靠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來源:中央紀委監委